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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http://www.kjzx.cn/Exam/Login/Login.aspx

山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山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http://www.kjzx.cn/Exam/Login/Login.aspx

  一、信息采集对象的范围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工作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信息采集的任务分工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进行。

    省财政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对采集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各市、县会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审核确认工作。

    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纳入各级会计管理部门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三、信息采集的具体步骤

    会计人员信息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信息表》所列项目进行采集。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单位及岗位信息等。采用会计人员网上自行填报本人信息、上传资料,会计管理部门在线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信息填报

     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进入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专区,或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山西省会计之星”点击“行业信息”菜单中的“信息采集”,按照《山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见会计之星网站)进行信息填报,并认真阅读承诺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待提示审核通过后,即为完成信息采集。

    (二)财政部门审核

     各级会计管理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属地会计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会计人员填写内容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审核的,应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完善相关信息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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