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窑砌筑前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的内容
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
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合格证明;
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复测记录;
5.动态炉窑或炉子的可动部分试运转合格证明;
6.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
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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