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和房地价值
(1)土地价值
空地就是指土地的价值;有建筑物的土地,则是指土地自身的价值,不包含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五种土地生熟情况:
1)未完成土地征收补偿的集体土地;
2)已完成土地征收补偿但未完成“三通一平”以上开发的土地;
3)已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和“三通一平”以上开发的土地;
4)未完成房屋征收补偿的国有土地;
5)已完成房屋征收补偿的国有土地。
(2)建筑物价值
建筑物自身的价值,不包含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
(3)房地价值
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或土地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同一宗房地产:
1)房地价值=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组合技术)
2)土地价值=房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剩余技术)
3)建筑物价值=房地价值-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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