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件转换为巡游车驾驶员证件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
【法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7部令2016年第60号)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办理机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考试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10号市政路桥综合办公楼(路桥大厦)
【联系电话】12328
【申办条件】
一、本市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证件处于合法、有效期内;
四、网约车驾驶员离岗手续办理完毕;
五、已通过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申办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互换申请表》;
二、驾驶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
四、《信息核对服务结果告知书》;
五、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六、 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流程】(信息网上核对服务)—受理—审查—审定—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