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职位对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船员适任证书、通过船员适任考试、户籍或生源所在地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没有相应栏目,则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在备注栏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测试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通过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等。
(七)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者,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八)应届毕业生可在备注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九)报考人员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不按上述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详实可能会造成报名被退回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说明的适用范围为报考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连云港海事局。
十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以拨打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