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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陇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陇南市申请教师人员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后填写。

(4)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明。提供相应合格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

(7)国考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

(六)证书发放:

1.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6个法定工作日后,关注陇南市教育网查看认定人员公示名单,凭身份证领取。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3.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2016年7月开始,除2015年9月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包括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2015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全部考试项目(笔试和面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

(二)各认定机构要严格历史数据信息的更新、变更工作。如需更新或变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以网络申请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新、变更有关数据。

(三)

各级认定工作人员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四)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备注: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

陇南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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