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教育局
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ongzuo.gov.cn
崇左市教育局网站权威提供崇左市中考、高考、基础教育等中小学教育考试信息等。
崇左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崇左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32200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7835759传真:0771-7870722
崇左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教育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生产及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崇左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核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和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落实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协助做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