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hb.sm.gov.cn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权威提供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
联系电话:0598-82395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及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处理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
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