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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行政审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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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对全省建设工程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全面开展一次动态核查,现就厦门市(含区级)审批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提示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核查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机械设备(资质类别有要求的)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针对各类别最低等级的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为非注册人员的,应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二)监理企业资质:核查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核查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非注册人员应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二、核查分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各企业对照核查要求,主动进行自查自纠,逐项自查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不满足的可通过审批服务系统补足有关人员,确定无法整改的可在整改期限内向审批部门提出注销资质申请。

(二)核查整改阶段(2022年6月至11月)。

各部门组织核查工作,核查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在审批服务系统中对企业相应资质配套人员进行锁定,核查人员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签名负责。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资料,各部门再次组织核查;对于有在建工程的企业,整改期限可适当放宽,但应在11月底完成。

三、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向核查部门先行申请核查该项资质,经核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办理升级手续。

四、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应向核查部门先行申请核查已取得的该类别市(区)已批资质,经核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办理增项手续。

五、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2220544,王工

建筑业企业资质:5960893,张工

监理企业资质:2028658,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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