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住建局电话:
(1)办公室(电话:0668-2287127,传真:0668-2290726)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组织大型会议;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办公自动化、信访、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建筑业管理科(电话:0668-2283217)
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进入本市经营和承接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承(发)包合同的审查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和省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3)质量安全管理科(电话:0668-2280226)
拟订建设工程(含房屋拆除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城乡建设科(电话:0668-2287318)
指导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市辖区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管理和安全监督;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及风景名胜区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城镇的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建监察工作。
(5)工程建设管理科(电话:0668-2288005)
负责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审查、报建审核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负责市外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进入本市承揽业务的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及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核、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6)房地产业管理科(电话:0668-2288025)
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相关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指导全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城镇(工矿区)棚户区和危旧城区改造工作,提出政策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和建设用地计划,监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屋权属登记和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市区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管理。
(7)人事科(电话:0668-2284335)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政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监督和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奖、转化和推广;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青妇、统战、侨务、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政策法规科(电话:0668-2861393)
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查处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治安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
(9)住房保障科(电话:0668-2889809)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组织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与考核;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市级以上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计划财务科(电话:0668-2288354)
贯彻国家会计、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贯彻落实;负责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表;负责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分析工作。
直(下)属单位:
(1)茂名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法实施管理,并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全市燃气行业依法实施管理,并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5~7楼;咨询电话:0668-2831733。
(2)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对市辖区建设工程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1~5楼;咨询电话:0668-2831720。
(3)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依法实施管理,并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10楼;咨询电话:0668-2296069。
(4)茂名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本级城市房改管理行政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茂机构人员住房补贴的审核和管理;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责任。办公室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7楼;咨询电话:0668-2280313。
(5)茂名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8楼;咨询电话:0668-2293023。
(6)茂名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辖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以及墙体材料革新、预拌混凝土使用等依法实施管理,并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办公室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10楼;咨询电话:0668-2895825。
(7)茂名市建设信息中心: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建设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建设行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负责收集、整理建设市场信息,为建设行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市建设行业信息工作的开展。办公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8、10楼;咨询电话:0668-2280382、2280626。
(8)茂名市建设技能鉴定站: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建设行业中规定的工种(混凝土工等)、层次(初中高级)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地址:茂名市双山四路南二巷18号大院5楼;咨询电话:0668-2816799、28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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