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j.jz.gov.cn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权威提供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1
邮政编码:121000
联系电话:0416—3318139;传真:2830275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