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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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权威提供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 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
联系电话 0577-88362963 传真 0577-88362416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区域排污总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