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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 387号文

国税函2009 387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387号   2009-07-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9]13号)收悉。

  鉴于广西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30日将房地产作价入股后,于2007年12月6日、18日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同月25日即将股权进行了转让,且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房地产的评估值。

  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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