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樟木头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时间
关于办理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人数申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文件规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如实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办理对象:2019年1月—12月,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办理时间:2020年5月6日—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办理方法: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bs.gov.cn)进行办理。
(二)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到樟木头镇残疾人联合会申报。
四、申报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樟木头镇办理申报地址:樟木头镇行政办事中心八楼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黄先生 杨先生
咨询电话:87123611
樟木头镇残疾人联合会
2020月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