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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武功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2021年度武功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含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方式

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手机扫描“陕西市场监管”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资料。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三、法律责任

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希望各市场主体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时完成年报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29-32979265。

      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37292258

武功县统计局               029-37292233

 
特此公告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零二二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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