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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宿迁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2022年度宿迁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一、需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

全市2022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所有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网址:http://jsgsj.gov.cn:58888),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年报公示即完成。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书面方式报送年报,个体户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按照报告表上的须知填写完毕后报送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即可。

登录该系统可使用IE浏览器(IE8、IE9、IE10)或火狐浏览器(版本:30.0.0.5269)。

四、法律责任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2022年3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注意事项

1、年报公示时请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官网填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

2、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市场主体,在2023年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换取新营业执照的,也需进行年报公示。

3、市场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时年报不逾期,如实年报不作假,全面年报不漏项。

4、住所(经营场所)已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5、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也是市场主体信用程度的积累

早报早省事,报完省心一整年

请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联系方式:

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市:0527- 84359830,沭阳:83690132,泗洪:86200273,86200295

泗阳:85238026,宿豫:84456323,宿城:84395118,市开发区:88859736,湖滨新区:84837169,苏宿工业园区:82860191,洋河新区:80518884。

商务局:宿迁市:0527-80908098,宿城区:82960169,宿豫区:88203011,沭阳县:80813997,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8360069169,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80817723,泗阳县85219086,

泗洪县8630226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88859069

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中心支局:0527-84313059   宿迁海关:0527-80802920、80802868   

人社局:12333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27-84359235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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