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科目可按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
升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贬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2)持有期间收益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注意: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会计处理
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以是在借方)
投资收益(可以是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