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项目申报需针对指南支持方向的整体内容申报么,是否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报单位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请问此要求是针对项目及下设课题(任务)的牵头承担单位,还是包括所有参与单位?
答: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都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是否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限定要求?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其他参加人员没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要求,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已达到限项规定的上限,能否退出之前承担的在研项目,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原有承担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申报人针对同一批发布指南的不同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两个项目?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6.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作为该项目下设课题或任务的负责人,是否违反限项规定?
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不违反限项规定。
7.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么?
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不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但必须是项目参加单位。
8.项目申报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
答:项目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由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并签章,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9.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要与指南中的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
答: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10.申报项目受理后,还可以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么?
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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