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科技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便利化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补贴的通知
(2020)10号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便利化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原则, 根据《廊坊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近期对2019年度技术合同登记单位和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奖励性补贴审核工作,尽快将补贴经费拨付到相关企业,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对我市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的单位,同一年度技术合同吸纳或输出累计500万元以上,按合同登记交易额的3‰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单位可提取奖励资金的4%奖励单位技术合同登记具体工作人员。
(二)对于培育的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帮助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给予按交易额1‰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三)2019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可申请补贴;2018年满足补贴条件未申请的可申请补贴;2018年已申请补贴的分期付款合同,补充2019年发票、进账单的可继续申请补贴。
(四)登记的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双方都是廊坊市的单位,涉及该项技术合同的补贴只奖励给输出方,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
(五)技术交易补贴按认定的技术合同交易额及相关的发票和进账单计算,每家单位获得补贴具体数额精确到千元(舍去千位后的数字)。
二、申请奖励需提供的材料
(一)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核实表。
2、技术合同登记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3、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登记的合同复印件由出具登记证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点提供。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贴申报表。
2、促成单位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
3、促成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合同复印件。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单位要保证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二)合同主体与发票、进账单公司名称应完全一致,发票与进账单缺一不可,无银行进账单的,需提供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等辅助性证明材料。
(三)申报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发票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财务章;其余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优先申请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之前。
申报材料扫描件请在优先申请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专家评审会之前)寄送。
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将材料报至廊坊市科学技术局成果与区域科,申请技术合同补贴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合同登记处。
联系方式:
廊坊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0316-5212186 邮箱:lfcgk86@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华园里1号
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处(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电话:0316-2235603 邮箱:lfttc@126.com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富康道145号龙河高新区科技成果孵化园19号楼
附件1: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核实表
附件2: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贴申报表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廊坊市技术合同登记补贴申请核实表
年 月 日
附件2:
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贴申报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