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如何归集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项目年度发生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明细表》下“研发费用”项目年度发生额、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按年度编制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的年度研发费用合计数应保持合理一致。因此表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要求统计计算的“研发费用”,仅针对费用化部分,不包含资本化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中,对企业具有知识产权提出要求,从评分标准来看,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是受鼓励的。从研发项目的财务核算来看,一项能顺利进行并研发成功的研发项目,其研发支出中费用化数额应只占微小部分,绝大部分为资本化支出。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核算的研发费用仅为费用化部分,就不能表明对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的支持。 为什么高新申报中的“研发费用”只针对“研发支出-费用化”部分,而不包含“研发支出-资本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