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入口:https://www.hebkjt.cn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填报说明
1.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申报人实行“一人一号”如已在系统中存在账号,无需重新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单位管理员”用户信息。“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后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进行重置。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
(2)单位管理员负责分配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管理”—“用户管理”—“申报人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报人创建登录账号,创建成功后,系统自动将登录账号和随机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报人。
2.填报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项目信息、上传盖章页、上传附件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单位”按钮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审核”或“基金项目审核(自然基金依托单位)”栏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申报书、盖章页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
①直报试点单位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项目信息及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推送至省科技厅。
②非直报试点单位(同样适用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项目信息及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样适用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审核)
归口部门管理员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归口管理部门”页面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申报书审核”栏目对项目进行审核。归口部门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申报书、盖章页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归口部门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
对试点直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归口部门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申报项目管理”—“直报项目浏览”栏目进行浏览。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任务书填写说明
项目下达以后,申报人会收到填写任务书的短信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任务书,并按管理渠道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任务书,并将纸质任务书逐级盖章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1.填报项目任务书
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立项管理”—“任务书管理”—“任务书填报”—“填写”,按照页面显示填报任务书。
任务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任务书并提交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单位”按钮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立项管理”—“任务书管理””—“任务书审核”或“基金任务书审核(自然基金依托单位)”栏目对任务书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任务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
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处室管理员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归口管理部门”页面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立项管理”—“任务书管理””—“任务书审核”栏目对任务书进行审核。归口处室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任务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归口处室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管理员。
4.科技厅分管处室审核
科技厅处室用户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归口管理部门”页面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立项管理”—“任务书管理””—“任务书审核”栏目对任务书进行审核。科技厅处室用户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任务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科技厅处室用户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管理员、归口用户。
5.打印纸件任务书
科技厅处室审核任务书通过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带有水印的任务书(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或“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印),并逐级盖章、签字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常见问答
注册及登录
我在登录时系统提示“用户类型错误,请选择正确的登录入口进入系 统”
请确认您选择的登录入口与您账号的角色相符,申报人登录点击“项目申报人”按钮、申报单位登录点击“项目申报单位”按钮,以此类推。
我在新系统有账号,但是用户名忘记了怎么办
1.联系您的上级单位进行查询(申请人账号联系所在单位,单位账号联系归口单位)
2.使用系统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登录名与新密码会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的手机(申请人账号发送到预留手机号,单位管理员账号发送到单位管理员预留手机号)
我在新系统有账号,但是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使用系统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重置,重置成功后用户名和密码会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预留的手机号上(申请人的短信会发送到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单位的短信会发送到预留的单位管理员手机)
首次登录,完善信息时提示我有多个账号怎么办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角色中只能拥有一个账号,如提示您存在多个账号,请联系单位管理员或技术支持(0311-66568698,0311-82620020,0311-86252089)进行处理
单位管理员添加申请人账号时提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已绑定账户
提示您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已绑定账户说明您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已经注册账号。
如非本人注册,或对此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311-66568698,0311-82620020,0311-86252089
重置密码后登录提示用户名密码不正确
如您修改密码后使用新密码登录提示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请将收到的短信内容复制到电脑上,直接复制其中的用户名与密码进行登录。如上述方法未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311-66568698,0311-82620020,0311-86252089
单位及个人信息维护
工作单位变更后账号仍归属于旧单位如何处理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变更时,请登录申请人账号,依次点击常用功能-我的面板-个人信息-编辑资料打开个人信息编辑页面,在个人信息编辑页面,点击“变更工作单位”按钮,在搜索框输入将要变更单位的全称进行搜索,点击将要变更单位项右侧的确定按钮进行变更。申请变更后须变更后的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我有一项在研项目,能否再申报一项
1.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项目填报常见问题
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如忘记密码
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归口管理部门如忘记密码
可联系归口部门管理员进行重置。
我第一次从平台申报项目,不了解项目申报流程
非直报单位下申报人申报项目:
申报人填写项目信息及上传盖章页并提交——单位审核项目信息及盖章页通过——归口审核。
直报单位下申报人申报项目:
申报人填写项目信息及上传盖章页并提交——单位审核项目信息及盖章页通过。
详细操作说明,可查看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我有一项在研项目,能否再申报一项
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有关限项规则另行制定。
研究团队人员数量有限制吗?
自然基金专项研究团队限制10人。
其他专项研究团队限制20人。
研究团队人员信息必须实名吗?
根据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研究团队人员信息必须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手机号需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
新办理的手机号、新过户的手机号,实名信息总是通不过,怎么办?
由于接口同步数据信息需要时间,可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处理,0311-66568698,0311-82620020,0311-86252089。
项目名称长度有字数限制吗?
项目名称长度限制50个汉字。
为什么登录后看不到自然基金专项申报批次?
申报自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其工作单位必须是依托单位,或者是某个依托单位的二级单位才可以申报自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信息可在平台首页“注册单位信息查询”页面查看全部依托单位。
有关申请成为依托单位或依托单位的二级单位的问题,请咨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311-66505379,0311-85818225
如何注册申请成为自然基金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注册流程:
(1)依托单位参照《关于受理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要求》(https://kjt.hebei.gov.cn/jjb/rules/726.htm)受理承担单位注册申请。
(2)依托单位允许其注册申请后,登录基金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添加承担单位注册账号。
(3)承担单位在厅统一申报平台
(https://www.hebkjt.cn/)注册单位账号(曾注册过的单位无须再注册)。
(4)依托单位联系基金办开通承担单位申报基金项目权限。
自然基金申请书正文有字数限制吗?
申请书正文字数建议控制在1万字以内。
自然基金论文收录检索证明格式必须跟示例模板完全一致吗?
不要求完全一致,检索证明只要包括示例模板中的内容即可。
自然基金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开具时间有要求吗?
收录检索证明应为具有开具 SCI、EI 收录 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开具。
自然基金与其他专项相互限项吗?
不相互限项。作为负责人或者参与人申报了自然基金项目,还可以作为负责人或者参与人申报其他非自然基金专项的项目,但是要分别符合自然基金专项、非自然基金专项各自的限项要求。有关具体的限项规则,请查看申报须知和自然基金专项指南的有关要求。
在国外能够访问平台进行项目填报吗?
不能。根据信息中心网络安全有关要求,在国外无法访问平台。如申报人在国外,可让国内人员帮其填写,或者申请人远程操作国内电脑进行填报。
合作单位注册时间有要求吗?
对合作单位注册没有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对于项目负责人有什么限制及要求吗?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关专项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任务书填报常见问题
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如忘记密码
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归口管理部门如忘记密码
可联系归口部门管理员进行重置。
我第一次从平台填写任务书,不了解任务书流程
申报人填写任务书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任务书通过——归口审核任务书通过——科技厅处室审核任务书通过——申报人下载任务书打印、逐级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任务书中项目的起止日期与申报时不一致
项目开始日期为计划下达年月,项目截止日期为完成日期年度的6或12月份,且项目执行期不能超过三年。
任务书中项目组成员是否允许修改
项目组成员不允许新增、删除,自动读取申报书相关项目组成员信息。
数据检测时,总是提示专项经费与立项经费不一致
经费概算页面专项经费总额必须与立项经费相等,如填写不一致,请修改专项经费页面数据。
数据检测时,总是提示自筹经费总额不得小于申报书中自筹经费总额度
任务书自筹经费总额必须大于等于申报书中自筹经费总额。
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表为什么不允许修改
项目论证立项后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表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项目变更常见问题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项目变更?
在项目执行期间内的项目可以申请项目变更。
项目变更审核通过后,为什么申报人看到的任务书信息浏览页面(点击项目名称)显示的还是变更前的数据?
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合作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点击项目名称看到的任务书信息浏览页面显示的还是旧的时,需要联系单位管理员上传变更备案附件,并点击“确认”按钮,方可最终完成变更;
项目负责人及执行期的变更,科技厅分管处室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点击项目名称看到的任务书信息浏览页面显示的还是旧的,需要联系科技厅分管处室上传变更备案附件,并点击“确认”按钮,方可最终完成变更。
项目变更完成以后,项目的任务书PDF为什么显示的还是旧的?
项目变更完成后,项目的任务书PDF不会改变,变更后的信息,会在验收申请及验收证书填写时显示。
单位名称、法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如何变更?
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选择“申报管理”-“用户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可以自主修改单位名称、法人信息、单位管理员信息,系统自动检测,通过检测后信息变更成功。如信息变更前,本单位已有申报的项目,需要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基本信息页点击“更新单位信息”按钮,更新成变更后的信息。
项目验收常见问题
填写验收申请时,提示必须填写科技报告?
以下类型项目,需在验收申请前,在线提交科技报告的专项项目类型:
(1)基础研究计划(所有);
(2)科技重大专项(所有);
(3)重点研发计划(所有);
(4)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软科学研究专项;
(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
科技报告频繁由于格式问题被退回
请下载科技报告模板,按照科技报告编辑规范在模板中编写科技报告,请使用office中word进行编辑,勿使用wps进行编辑。
科技报告提交后,应联系谁来进行审核?
科技报告提交后,请联系科技报告主管部门审核,联系电话:0311-85811970、0311-85813880、0311-85813908。
已经填写了科技报告,填写验收申请时,还是提示需要填写科技报告
需要填写报告类型为最终报告的科技报告,才能填写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填写时,发现已经申请过变更的内容读取的还是变更前的内容
变更审核通过后,需上传变更备案表,点击确认按钮,才能完成数据的变更,需联系单位或科技厅处室进行变更确认。
验收申请填写时,都需要上传哪些附件?
①项目验收大纲;
②项目任务书(盖章版,包括相关合作协议)、“变更备案表”或“变更核准表”;
③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
④科技报告;
⑤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及资金使用明细;
⑥项目验收所需的其他材料
详细附件请参看验收规程附件。
填写验收申请时,验收主持部门应该怎么选择?
函审验收和自主验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主持验收;会议验收的,由省科技厅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主持验收。
验收申请科技厅处室已经审核通过,验收主持部门为什么不能填写验收结论?
需要联系科技厅分管处室进行验收批复后,才可填写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由谁填写?
收结论由验收主持部门(以验收批复为准)填写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在哪里填写?
验收主持部门(以验收批复为准)登录项目平台后,点击“验收管理”—“填写验收结论”,在线填写验收结论。
验收证书备案表从哪上传?
申报人登录平台后,点击“验收管理”—“验收证书浏览”—“上传备案附件”
验收证书填报页面不显示需验收的项目
根据项目验收规程,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需要验收主持部门填写验收结论后,才可填写验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