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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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B区10楼 邮政编码:518035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8100595 传真:88100549 电子信箱:zxjy@sztj.sz.gov.cn
0755-88120163(数据查询)
0755-88125062(网上直报)
0755-88100595(政务咨询)
0755-88120760(信访预约)
深圳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 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全市及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工资、文化、人才资源、金融业等统计调查工作。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财政预算、环境等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
(八)收集、汇总、整理和管理全市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依法向社会提供统计资料。
(九)协助管理各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