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货币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应付货币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缴存的货币保证金,以及期货、期权业务盈利形成的货币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或分级结算制度下非结算会员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货币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划入的人民币货币保证金时,按划入的货币保证金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划出货币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期货公司收到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收到非结算会员划入的外币保证金时,按照一定的汇率将外汇资金换算为人民币,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按照外汇质押折抵后的货币保证金,贷记本科目,差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划出外币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当汇率变动时,可按照汇率折算差额于每日或月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当外币升值时,按照差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当外币贬值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客户期货、期权合约实现盈利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盈利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期货、期权合约发生亏损时,期货公司按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单据列明的当期亏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三)期货公司代理买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支付的交割货款金额(商品期货实物交割金额含增值税额,下同),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期货公司代理卖方客户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按收到的交割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产生的亏损,根据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按应由当事人负担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由期货公司负担的金额,借记“期货风险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货公司因错单合约平仓实现的盈利,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期货公司向期货结算机构支付代收的仓储费等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货币保证金”科目。
(六)期货公司向客户或分级结算制度下全面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时,按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交税费”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货公司尚未支付的货币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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