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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莆田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2021莆田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2021年7月1日起,莆田市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计算,确定2021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8379元,下限3676元。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从2021年7月起月缴费基数调整为6126.5元,月正常缴费金额为490.12元(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月正常缴费金额为294.08元)。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不享受阶段性下调费率,按原费率9%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照9%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3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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