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灵台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公告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03号)精神,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869元(按甘政办发[2019]54号文件规定用于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月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5.75元的60%、70%、80%、90%、100%、150%、200%、300%八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请缴费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于2019年8月5日至11月30日在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31号窗口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办理缴费核定业务,跨年度不能补缴。
附: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比例金额对照表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