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2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沈阳市2021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5386元。
2.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