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兰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兰溪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自2021年7月起,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为1800—24924元,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与上年相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为4985—24924元。缴存比例为5%—12%。
二、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本次调整全程网办,分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因住房公积金网厅基数调整业务限时开放,请各单位注意办理时间,及时办理,逾期将无法调整。
(二)按照“控高保低”要求,限期内未作调整的,超过或低于基数范围的统一按标准予以调整。
(三)联系电话:89016695、88902504。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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