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
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司法的应然功能,除法院组织法对司法职能的规定外,我们通常所说的“定纷止争”、“惩奸除恶”、“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等,都属于人们对司法功能的应然期待和理想要求。而司法的实然功能是司法实际上能够发挥的功能。由此可知,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也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实然功能。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