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十堰市卫生资格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19】20号)和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有关事项和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19】23号)文件安排,为做好我市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考试具体组织、报名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点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共设张湾区卫生健康局、茅箭区卫生健康局、郧阳区卫生健康局、武当山特区社会事务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郧西县卫生健康局、竹山县卫生健康局、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房县卫生健康局、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湖北医药学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14个报名点,各报名点分别承担所辖内(单位)考生报名审核和网上确认等工作。报名点不得接纳挂名和跨区域的外省、市、县流动报考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上报考区取消报名点资格。
二、 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 个人网上预报名: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
2、 单位审核: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3日;
3、 报名点审核确认: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6日;
4、 十堰考点审核确认:2020年1月2日-1月16日。
三、 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 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期间必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以下简称“国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关注“湖北卫生人才网”公众号,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国网和服务平台均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才能完成网上报名,国网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国网电子照片应为数码相机采集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格式为jpg。手机自拍、旧照翻拍、摄像头捕捉、大头照、变形照、艺术照等为不合格登记照。凡上传不合格,一律退回修改,如拒不按要求修改,按报名无效处理。
2、 网上缴费:预报名完成后,考生根据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的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 单位审核:考生须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送至所在的报考单位,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核验。单位进入服务平台,审核考生学历证书、身份信息、报考信息是否与国网《申请表》一致。信息无误的,单位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湖北平台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尚未登录过湖北平台的单位,应尽快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通过机构注册端口进行新机构注册申请)。
灵活就业的社会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该人事代理机构名称,考生携带资料到所辖相应报名点审核、现场确认和进行身份证识别核验身份。
4、 现场确认: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各报名点收到所辖单位上报的考生《申请表》后,首先登录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同时核验考生身份和缴费情况;再登录国网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考生《申请表》的背面打印报名《确认表》。市直及驻市各未分配报名点单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交至所在单位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核验,各单位统一于2020年1月14日—1月16日到十堰考点办公室集中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5、 十堰考点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719—811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