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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一、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

2.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

4.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

5.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

6.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的损失;

7.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

2.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

3.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

4.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

5.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

6.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7.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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