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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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
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 邮编:157011
电话:0453-6582156
学校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目前有十个科室,分别为教务科、教材管理科、学籍管理科、考试科、教室管理科、实验教学管理科、实习实训管理科、实验动物中心、胶印室(临时设置)、综合科。
教务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学运行及成绩管理
1.负责本科日常教学运行的组织与管理。
2.组织制(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校历及学期教学进程计划表。
4.下达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审查任课教师名单和教学日历,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等工作。
5.检查教学秩序、纪律,及时处理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6.负责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体系的管理和成绩管理工作。
7.草拟有关教学文件,负责有关教学会议的准备、召集和记录工作。
8.负责调查了解学校各专业建设情况,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计划。
9.完成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拟定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报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
11.根据学期教学任务,按照合班上课情况分配教室,按照规定,办理日常调课和出借教室工作。
12.审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师授课酬金。
13.负责组织学生网上选报选修课,编制各门选修课程课表及学生名单。
14.负责教务系统管理使用及维护。
15.负责国内外院校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
二、教材管理
16.负责制订和修订教材建设及教材管理方面相关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提出加强或改进教材工作的建议。
17.负责教材的征订、在库管理和发放工作。
18.负责教材经费的使用及结算工作。
19.负责教材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了解教材出版及改版动态,及时公布各大出版社教材编委遴选通知,组织及推荐教师申报。
20.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努力为各二级学院教材编写出版创造条件。
21.负责校内精品教材评选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进行教材研究及质量评估工作。为优秀的自编教材和讲义,联系出版和印制工作。
三、教室管理
22.负责多媒体教室内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23.负责监督教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环境卫生。
24.负责多媒体教室课程调整及与相关科室间的工作协调,对各部门临时使用教室进行统筹安排。
25.负责做好电教课资料的准备与播放工作,为教学部门做好影像资料的备份工作。
26.协助教学部门做好精品课的录制、编辑等工作。收集、存档教学影像资料。
四、考试管理
27.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28.负责对相关考试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和总结。
29.关于校内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及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0.负责检查、监督各类考试的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
31.负责对监考费发放的审核和复查。
五、实习实训管理
32.负责日常实习实训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实习实训整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3.制定实习实训系列规章制度,编制实习实训有关资料。
33.负责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提供本校学生实习实训所需资料,协助各二级学院实习就业管理科人员、带教老师、辅导员与实践教学基地对接工作。
34.定期检查、指导毕业实习实训相关工作,解决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了解并掌握实习学生的学习及生活情况。
35.组织各专业按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各个专业实习实训计划、大纲,检查实习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
36.协助教学单位开展校级临床技能大赛,配合各二级学院完成国家级临床技能大赛的参赛与培训工作,加强与临床教学基地的联系与交流。
37.定期召开各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工作会议。
六、实验教学管理
38.负责校本部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39.制定实验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申报实验教学经费。
40.负责组织各实验教学中心实施人员、设备、材料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
41.负责实验教学中实验用品购置计划的审核和实验用动物计划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42.负责新增及变更实验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43.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审批和备案存档工作。
44.负责各级实验中心的申报、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45.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技能竞赛活动。
4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七、学籍管理
47.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8.负责组织新生报到、新生数据的采集、复查、电子注册工作。
49.负责电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50.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留级、转专业、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51.做好毕业生人数的统计、毕业资格的审核。
52.负责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和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验章及毕业证书的填写和登记发放。
53.负责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
54.按有关工作政策规定做好学历证明的核实、补发工作。
八、学校各项材料印制
55.负责承印学校各类试卷、自编实验讲义、实验报告以及各种文件材料。
九、其他工作
56.其他常规工作及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