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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公告

敦煌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全面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19〕15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会计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9月30日。

三、采集工作权限: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执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属地化原则,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会计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四、信息采集流程: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其工作方法如下:

(一)会计人员应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czxx.gansu.gov.cn/)” 点击“甘肃会计”选择“甘肃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个人注册,并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择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阅读服务指南和注意事项。

(二)敦煌市财政局将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审核。对会计人员信息和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对会计人员上传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线进行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要求会计人员重新上传有关资料,直到会计人员信息审核确认完成为止。

五、采集要求: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请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诚信管理等工作。

(二)会计人员在填写个人基础信息的同时,还应上传本人照片和相关资料扫描件,主要包括:

1.本人照片。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红色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尺寸不超过10KB)

2.相关资料(大小不超过100KB,类型JPG、JPEG或PNG)

(1)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节(最高);

(4)注册会计师证书;

(5)资产评估师证书

(6)税务师证书;

(7)工作证明(营业执照)或者学生证明;

(8)会计高端人才证书。

(三)为确保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后,如有信息变更,请及时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上传变更材料,进行信息变更。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确认,以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持续、准确和有效。

(四)各单位要依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职责,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吴军  0937-5956829/595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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