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佳木斯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2018年佳木斯市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现就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项安排如下:
一、职业工种及编号、鉴定等级及人数
1、职业工种及编号
中式面点师(4-03-01-02)、中式烹调师(4-03-01-01)、育婴师(x4-07-12-04)、美发师(4-07-04-02)、美容师(4-07-04-01)、保安员(3-01-02-05)、车工(6-04-01-01)、焊工(6-04-02-05)、铸造工(6-04-02-01)、钳工(6-05-02-01)、金属热处理(6-04-02-06)、汽车维修工(6-06-01-02)、电工(6-07-06-05)、眼镜验光员(4-07-06-01)、眼镜定配工(4-07-06-02)、茶艺师(4-03-03-02)等。
2、鉴定等级
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省里统一考试)一级(高级技师省里统一考试)。
二、鉴定时间
2018上半年计划
三、鉴定对象
定点培训机构(学生)、社会人员、企事业人员。
四、申报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劳动者。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城乡为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国务院、人社部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
5、社会、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报名办法
由定点培训机构对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进行填写上报(应特别核对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工种,核对无误后报鉴定中心)。
六、报名填表时间
全年两次(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份,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份)。
七、报名材料
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后面写上学生本人名字;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如无身份证复印件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九、鉴定收费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核定鉴定收费标准收费。
佳木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1月25日
下一篇:2018宿州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