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沈阳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就﹝2019﹞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我市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制度。具体日期分别为:
全国统考时间:5月18日
全省统考试间:5月18、19日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和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2。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
到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组织集体报名。培训单位通过登录《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完成报名工作。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2日9时,截止时间为4月1日9时,报名资质的复审材料于4月1日17时前送到市鉴定中心605室。
2、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到沈阳智虹职业培训学校(沈河区北站路140号沈阳农商银行总部大楼22层)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材料以该报名点通知信息为准。报名电话: 024-22722008、4006550919 联系人:李老师。
(二)报名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2、各单位应首先处理新增考生数据,再进行补考信息提取。全国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一年内只允许补考提取1次;全省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两年内可补考提取3次。
3、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考生资质材料采用电子照相或电子扫描方式存盘(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单位在提交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前,须结束在线报名业务。
4、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5、2019年国家(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网址为ln.osta.org.cn)。
6、集体报名须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附件3);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学历证书 ;
(5)《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其他申报材料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提交。
四、数据上报及要求
全国(省)统考采用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各单位需登陆在线考务平台(网址为www.zyjnjd.com)后选择辽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照片采集须在报名时现场拍照或使用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各报名机构应严格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录入考生信息,不得随意填写。
五、准考证领取
1、全国统考准考证由各培训学校自行打印,省统考准考证由市中心统一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各报考单位请认真核对在线报名系统录入和相关报表信息,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要求对报考信息进行签字确认。错误信息更改申请于5月31日前上报市鉴定中心。
联系人:陈冬旭 电话:024-22899059
附件:
1、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4、《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填报说明
5、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月
18
日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5月18日前提交论文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综合评审
劳动关系协调员 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提交论文)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综合评审
5
月
19
日
育婴师 5级 08:30-9:3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操作技能考核
4级 08:30-9:3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操作技能考核
3级 08:30-9:3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操作技能考核
附件2
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分值 权重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100 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综合题等 100 100%
综合评审 文件筐 上机考试 100 100%
1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能力 简答、综合题等 100 100%
综合评审 文件筐 上机考试 100 100%
劳动关系协调员 3级 理论知识 单选、多选、判断 100 纸笔作答 100 100%
操作技能 简答题、综合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2级 理论知识 单选、多选、判断 100 纸笔作答 100 100%
操作技能 简答题、综合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提交论文 100 100%
1级 理论知识 单选、多选、判断 100 纸笔作答 100 100%
操作技能 简答题、综合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案例题 纸笔作答
育婴师 5级 理论知识 选择题 100 上机考试 100 100%
技能操作 案例选择题 100 100%
4级 理论知识 选择题 100 上机考试 100 100%
技能操作 案例选择题 100 100%
3级 理论知识 选择题 100 上机考试 100 100%
技能操作 案例选择题 100 100%
附件3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报名机构(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35mm×45mm)
学 历 所学专业 职称(职业资格)
从事职业 工龄 单位名称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培训机构
鉴定类别 正考□ 补考□(补考内容:理论□ 实操□ 综合□ 外语□)
居住地址 就业(学)地址
申报条件
证明材料信息
证明类别 证书编码
(或主要证明信息) 颁(签)
发单位名称 查询渠道或方式(查询网址或查询单位、联系人电话) 自查结果 复查结果
学历证书 是□否□ 是□否□
资格证书 是□否□ 是□否□
职称证书 是□否□ 是□否□
培训证书 是□否□ 是□否□
学籍证明 是□否□ 是□否□
工龄证明 是□否□ 是□否□
其他证明 是□否□ 是□否□
证明材料可查验为是,填写不完整、查验不到或信息不真实为否,否者为无效材料。
关于提供个人真实证明材料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自觉执行相关的技能鉴定规定。在资格条件查验过程中,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提供了个人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人资历的材料信息,我承诺以上材料信息均为真实。若在有关部门查验中发现有伪造或虚假成分,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参加技能鉴定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结果,如有涉嫌违法,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级鉴定中心(省直单位)复 查
意 见 经查验,该考生申报的证明材料为:
合 格( )
不合格( )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鉴定中心抽查意见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填报说明
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表中照片与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电子版照片相同;“查询渠道或方式内容”详实、有效;“自查结果”为考生本人填写确认,“复查结果”为报名机构复查后填写确认;“申报条件”项目根据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准确填写,证明材料信息项与申报条件要一一对应,不相关的不用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的各项内容原则上要求一律填写,不存在的填无。
3、申报表中填写内容均为机打,打印后“承诺人签字”考生本人手写,“报名机构(盖章)”处加盖公章形成纸质报送材料,申报表纸质报送材料扫描件或照相件形成电子版报送材料。
附件5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
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