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原定2月29日、3月7日的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现场诊断工作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劳动能力鉴定暂停期间,调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间和方式,取消原有劳动能力鉴定集中申请的时间规定(市本级每月20号---25号,省本级参保每月25---次月15号),改为分散申报、分散受理,在每月的工作日均可申请,鼓励通过邮寄等“不见面”方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暂停期间,因工伤职工伤情危重和其他特殊原因,急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经当事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并且在完全具备疫情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联系电话:84907926
经办及邮寄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669号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中心48号窗口
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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