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关于印发《2020年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
各县(区)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3月23日
2020年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鉴定目录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103号)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鉴定公告。
2020年全省可开考职业详见《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附件1)。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保育员两个职业属于全省统一鉴定,其余为日常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注:日常鉴定和专项职能力考核职业中,部分工种(职业)由于我市暂没有相应工种的鉴定所等条件,未能开考)。
二、时间安排
鉴定报名和考试时间按照《2020年惠州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安排表》(附件2)执行。上半年的省统考和技师鉴定因疫情原因延后,具体开考时间待省人社厅技能服务中心明确,请留意网站或相关通知。
三、鉴定申报
(一)全省统一鉴定申报。
1.全省统一鉴定申报将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及缴费,我市将开放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保育员两个职业的网上报名端口,并受理社会考生报名,具体操作指引待省技能中心明确后按要求执行。
2.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www.gdhrss.gov.cn/gdosta/,以下简称“省技能中心”),在首页“业务办理”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统一鉴定”页面网上报名,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报名申请表并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报名点提交申报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
(二)日常鉴定申报。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省技能服务中心网站,在首页“业务办理”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日常鉴定”页面网上报名,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并输入鉴定所提供的验证码,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申报鉴定所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
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
根据省鉴定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8】9号)文,申请设立专项职业能力考场的机构对拟开展本公告附件1中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需求的,需具有相应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考评场地、考评设施设备、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并需于考试前2个月书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考场设立审核意见表等报市鉴定中心考务部,我中心将按照省中心开展专项能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合格后方可在有效期内开展相应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考核工作。
(四)申报材料
鉴定申报材料要求按照《2020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执行。
全省统一鉴定和日常鉴定职业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打印模式,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相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在准考证以及所获职业资格证书中使用。
(五)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我市将按照省人社厅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及时动态更新有关职业申报条件执行,可通过省技能中心网站首页“报考职业(工种)查询”栏目查询。为推进鉴定工作与院校学生实习相衔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可在应届毕业学年前一个学期(如学制三年的,可在第四学期申报;学制四年的,可在第六学期申报)报考。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全省统一鉴定项目成绩(不含“综合评审”)在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对外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报考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及要求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执行。省技能中心将在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公布结果。
(二)日常鉴定项目的成绩经所属鉴定中心审核后由鉴定所(站)公布。复核申请由考生个人向鉴定所(站)提交,由鉴定所(站)按成绩复核时效及要求进行复核并答复考生。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试卷保密管理。全市各有关考试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鉴定试卷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将鉴定试卷交接、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全省统一鉴定试卷保管实行值班制度,安排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考务流程的管理。各县区、各鉴定所要通过强化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严肃考场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全市各类鉴定考试需配备能实时摄录备份反映考试全过程的全景视频监控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省规程和鉴定考试有关要求,加强考试现场全过程视频录相、保管和存档(考完结束后7个工作日上交鉴定中心一份,鉴定所、考试单位自留备份件以备查),视频文档要按照鉴定所(报考单位)、考试时间、考试编号、计划号、科目等要素进行标识)。各考点要制订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风险防范。推进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做到质量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七、联系电话
执行过程如有疑问,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部联系,电话:2789183(兼传真),邮箱:hzostakw@163.com,网址:http://www1.huizhou.gov.cn/pages/cms/zyjnjdzx/html/index.html
附件3:2020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