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3〕37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3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换工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3年等级工考核工种见附件1。
二、技术等级确定
(一)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为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需要,根据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三、技术等级晋升
(一)申报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3.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 工作年限20年,并在2018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5. 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8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 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3.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 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 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核。汇总纸质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所隶属的区或市工考部门审核。
(四)工考部门复核。市、区工考部门通过人社系统政务内网登录“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网址:http://portal.jshrss/portal/),对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区工考部门汇总纸质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中心(以下简称“市工考中心”)审核。
(五)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市工考中心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试考核,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主管部门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六)部分特有工种经市工考中心审核后,报省工考办协调省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培训考核。
(七)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4月28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全面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并将继续教育作为参加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四)各工考培训单位要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规范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训课程体系,严格按已确定的培训范围和工种组织培训,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各工考培训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培训费的备案工作,不得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票据。各工考培训单位于培训开始前15日内将教学培训计划报市工考中心备案。
六、其他事项
部属驻宁事业单位及军队驻宁有关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联系方式:市工考中心 68788256
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16F76室
附件:
1. 2023年等级工考核工种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3. 2023年等级工申报材料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