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新人社专技〔2018〕2号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专业开展专业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城乡建设系统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及培训收费
(一) 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当前,建筑业面临时代发展任务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促进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既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工程技术领域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核心,也是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继续教育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是确保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开展以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等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新乡市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安排30学时/每年,专业课学习安排每年不少于60学时。
(二) 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网授方式。由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培训中心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培训中心应及时将培训学员的相关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后,请登陆河南二建集团培训中心(www.hnejpxzx.com)网站,按照施教机构给予的客户端账号与密码,进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学习结束后应打印学时证明,作为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时的凭证。
(三)培训报名。各单位于6月 30 日前以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携带《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专业科目花名册》(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携带EXCEL电子版。
培训报名地点:新乡市东风路97号院,河南二建集团培训中心。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3377369,手机:15516592307
(四)培训收费。施教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收费,2018年专业科目收费标准为每学时3元,费用由河南二建集团培训中心收取。
三、继续教育补学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7年度及以前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按照每年度的继续教育通知要求抓紧补学,并及时进行学时申报。补学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自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今后将不再提供以往年度的补学,对申报的上年度学时不予审核。
四、相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四)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1号)和《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