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省人社厅知识更新工程要求,结合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10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8〕12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水平,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公需科目培训
(一)公需科目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网络培训借助省人社厅公开招标建立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广播电视大学)进行。2019年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上线的培训科目学习,五个专题分别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的机遇与挑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网络效应》。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2个专题(与2018年度不得重复)进行学习,每年公需科目培训不低于30学时。(网络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二)收费标准。公需课目按相关规定收取培训费每人每学时3元(共30学时),含培训费及网络开通期间维护费、网络运营管理费用等,合计90元。
四、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适应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需要,围绕“互联网﹢”行动计划、 “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进一步创新培养方式,提高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
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培训每年不低于60学时。凡在我市备案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两个网站均可在我市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属省级及以上部门确定的,需报市人社局备案;培训内容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需报市人社局审核,经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核同意自行实施的,不予审核、登记培训学时。
五、时间安排
2019年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于4月15日开始,6月30日结束,验证工作于7月30前全面结束,逾期报名参训人员不予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