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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广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知

2019-2020广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知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广人社函〔2019〕10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公需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
 
经专家论证,2019-2020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要加强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智能服务体系,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开展“人工智能与健康”公需科目学习,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了解掌握现代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使其更好地为我省加快形成“5+1”现代产业体系,服务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积极贡献力量。
 
二、学习安排
 
(一)学习对象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二)时间内容
 
本次学习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分2个年度学习。学习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必修课。“人工智能与健康”(2019年度,2020年度)。
 
2.选修课。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高铁”时代下的文化旅游业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三)学习方式
 
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抓好落实,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
 
1.集中培训学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托国家、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适时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
 
2.网络在线学习。为更好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充分整合利用网络教育优势资源,有效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积极鼓励开展公需科目远程网络在线学习。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广元市继续教育网(www.gysjxjy.com)、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线学习平台(pcc.uestcedu.com)进行学习。通过以上平台学习取得的公需科目学时,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认定。
 
3.开发选修课程。除全省统一实施的公需科目为必修科目外,为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广元市继续教育网”除提供省上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另设地方特色课程、课程超市,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和自学。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及重要意义的宣传,做好统筹协调,督促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参训人员、学习时间、培训经费“三落实”。
 
(二)严格规范管理。公需科目学习坚持公益性原则,相关单位开发教材、课程、网络课件等,必须严格按照发改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乱摊派。继续教育机构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证明;要向社会公开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做好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累计应达到30学时,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认定和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其学习情况应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为确保学习培训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将适时对全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267026、3267528。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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