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青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通知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人社局有关要求,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淄人社字〔2019〕50号文件要求,组织我县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为增强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科目产生过程的客观公正,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2019年新增继续教育公需培训科目四个,分别为:《新时代作风建设普及培训》、《“互联网+”与行动计划》、《实现伟大“中国梦”》、《健康中国知识》。
经研究,《新时代作风建设普及培训》同时作为我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科目。
2.今年开设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共七门。新增科目《新时代作风建设普及培训》、《“互联网+”与行动计划》、《实现伟大“中国梦”》、《健康中国知识》和既往开设的《智能制造与产业转型知识》、《诚信文化建设普及培训》、《“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等3门课程为全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学课程。
以上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已培训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选择。培训教材由市人社局统一指定,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参训合格人员所需费用予以报销。
二、培训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的对象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各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经常性培训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形式组织。集中培训时间为5月-7月。
根据《关于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常年培训基地的通知》(淄人社字〔2014〕2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日常补训补考工作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
三、工作安排和报名时间
1.组织管理。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采取网络化管理、菜单化培训、自主学习为主的形式组织。报名工作实行单位组织、网上选课、现场确认报名的形式。参训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所获继续教育培训成绩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我县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教材本着“结合实际、自愿订购的原则”,教材价格按照培训科目据实收取。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24日。参加培训的单位带好报名表、订书单(附件1)和书费,按照时间要求到县人社局专技科(B02室)现场确认。
3.培训方式。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与完成网络作业、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报名后,即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系统”,选择观看所选科目网络视频,自主参加培训,完成网上作业。作业共5次,每次满分6分,作业分共计30分。
4.结业考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结束后,根据市里的结业考试时间安排,统一组织集中网上考试。具体时间将在6月份通知。
5.学分登记。培训总成绩每科目为100分,其中作业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作业成绩、考试成绩之和达到60分或以上者,则该科目培训合格。学员参加各课程培训,经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系统自动记入个人学分帐户20分。继续教育合格标准要求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淄人社字〔2018〕3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进一步严格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学分等基本情况,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的要求,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新时代作风建设普及培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2019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附件:2019年高青县继续教育订书单.xlsx
继续教育报名流程.doc
报名点:高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B02室)
地 址:高青县高苑路政务服务中心东临人社局
联系电话:6967136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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