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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9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安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全省2019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省直事业单位、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管理人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学习分区
(一)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专区:省委管理的干部、市委管理的干部、省委管理的国有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省直事业单位、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中层以下管理人员;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
除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外,均可使用书香辽宁移动学习APP学习。
三、学习管理
(一)时间安排。2019年度干部在线学习自4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二)学时要求。每名学员年度完成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
(三)学习考核。根据《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辽组通字〔2016〕6号)等有关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每年12月份对学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有关地区或单位可开展在线测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干部在线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保障和落实力度,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负责省委管理的高等院校、企业在线学习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
(二)保障联络员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担任在线学习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线学习工作。各联络员应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密码。联络员变更调整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要切实做好联络员工作交接,并填报《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传真至024-62656883。
(三)做好日常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参学人员变化及时维护学员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安全。认真做好在线学习查询、统计、分析和报表等工作,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定期将学员学习态度、表现和在线学习考核情况反馈干部管理部门。
附件:2019年度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必修课程专题目录
辽宁省干部教育在线学院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必修课程专题目录
专题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专题二:党的基本理论
专题三:党性修养
专题四:创新驱动发展
专题五:通用能力
专题六: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
备注:各专题具体课程目录详见网站发布,课程内容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