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备案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及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研究制定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填写“2020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0年2月10日前发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继续教育邮箱/jxjy9238@163.com进行备案。
二、班次核准
为方便服务对象,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班次核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基础上,拟举办培训班时,须在开班3个工作日前,填写“2020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附件2,简称核准表)电子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一)继续教育邮箱,具体流程为:承办单位将核准表发到市人社局专技处继续教育邮箱(jxjy9238@163.com)→市人社局专技处下载核准→反馈核准表→承办单位下载,打印保存核准表。
(二)继续教育工作QQ群(青岛专技继续教育)。
核准表要设置为一张纸上,表中“办班目的和作用”可简化为两三句话,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填报时间”及“主管单位意见”时间要填写实际上报日期;“培训班课程表”必须填写班主任姓名及手机号;“培训班名称”要填具体名称,不多于10个汉字。
上课日期及时间若有变化调整时,务必提前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告知市人社局专技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中的“学习方式”统一填写“脱产”或“业余”,工作时间参加培训学习的为脱产,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学习的为业余。在“是否向社会公布”栏,单位内部人员培训、不向社会招生的填写“否”。
(二)组织往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作为一般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只能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计划备案和班次核准。
(三)未申报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不予登记认可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