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和登记验证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进行审查把关,并做好相应登记,填写《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分)认定单》(简称《学时(分)认定单》)。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进行审查把关,并做好相应登记,填写《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学时(分)认定单》。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办理《学时(分)认定单》。
三、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由其人事档案所在的各县市区(含) 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上述一、二项规定办理。
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5-2019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2019年)。2020年参评中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2019年。
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办理《学时(分)认定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已开具2014-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2019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证明材料;2、未开具2014-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的,需提供2015-2019年度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和《2020年度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申请书》,于8月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统一集中一次性办理,不接受个人单独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主题: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备案。
各县市区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于8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汇总备案。
附件:
1、湘人社函[2020]11号文件
2、《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
3、《2020年度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申请书》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