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朝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4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课程(12门)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的培养系列课程(14门)
3.新冠肺炎防疫安全系列课程(6门)
4.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系列课程(14门)
5.中医药健康与疾病防控系列课程(12门)
(二)选修课:由各县(市)区、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从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课程超市”中的选修内容专题选择课程完成学习。
个别地区或部门如有特殊区域性培训需求,可选择开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需向市人社局提出需求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需求安排相应的课程资源。
二、培训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学时
总学时按照不少于72学时安排,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5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22学时。
公需科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科目不少于30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20学时。
四、时间安排
按省厅安排,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学习、考试时间自4月25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五、培训形式
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采取“在线学习”形式进行公需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采取自学、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培训。考试时间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培训、考试过程须由人社部门监督指导,否则培训结果不予认可,继续教育证书不予验证。
六、证书管理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评聘和人才选拔推荐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列为人才工作考核内容,指标任务只能超额,不能减少。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联络员队伍建设,安排专人担任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学员管理、学习服务、咨询解答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3)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信息采集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行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朝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表》(附表4)和《朝阳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册表》(附表5)(一式两份以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形式)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经审核后方可开办。
联 系 人:田苗
联系电话:2650667
邮 箱:cyszyjsk@163.com
附件:1.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指标分解表
2.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内容目录
3.联络员登记表
4.朝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表
5.朝阳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册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