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 )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从事( )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A 见习
B 公益性
C 三支一扶
D 实习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规定,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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