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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康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南康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南康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康人社字〔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江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9〕4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84号)避免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线下学习培训”的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全区各专业系列高、中、初级及暂未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在此列)。

二、培训内容

(一)健康中国;

(二)社会心理服务;

(三)禁毒知识;

(四)公共机构节能;

(五)消防安全;

(六)其他列入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

三、培训、考试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个人自学和线上考试(核)验收的形式进行培训、考试。我区具体实施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统一组织。

网络培训可采取电脑登录网站和手机app客户端两种方式进行。网络培训网站名称为“赣州继续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gz.ylxue.net/),安卓端可在网站首页最下方扫描二维码下载“赣州专技”app安装后进行学习,IOS端可在苹果商店搜索“赣州专技”app并下载安装后进行学习。后台系统管理按行政权限实施分级管理,我区后台系统管理由区人社局负责。

四、网络培训、考试操作流程

(一)录入《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中相关信息

各有关单位统计并梳理好本单位参训人员(包括编制在本单位的借出人员)相关信息并录入《学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分为教科体系统、卫健系统、其它系统三种,请各单位按所属系统下载相应表格并根据表格要求进行信息录入。表格电子版请进入相关邮箱的“收件箱”中进行下载(nkqzgbggyx@163.com,密码为nkqzgbggyx123)。

(二)《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上报

1.教科体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汇总打包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2.卫健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区卫生培训学校负责汇总打包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3.其它系统各单位的报名表由各单位(有主管部门的以主管部门)汇总打包直接上报区人社局专技股。

上报邮箱为nkqzgb@163.com,上报的表格附件文件名要以“**单位学员报名表”格式注明。请各有关单位10月10日之前上报完成,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培训、考试。

(三)导入学员报名表数据并缴费注册

区人社局专技股将上报的《学员报名表》电子版传送给网站后台工作人员,由其将报名表数据导入培训系统。区人社局为参训人员缴费注册,培训网站审核后开通账号,参训人员即可进行培训。具体开通时间请等待通知。

(四)参加网上培训、考试

收到通知的人员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培训,用户名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完成规定培训内容中的电子书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全部50学习学分,并完成培训内容所对应的全部习题练习(含错题订正)获得相应全部50练习学分,即完成100学分后视为网上培训合格。网上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线上考试(开卷考试),有三次考试机会,若三次考试均未合格,则视为未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考试合格后即为全部合格,按规定将颁发合格证书。网上培训、考试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遇网上培训相关事项可咨询客服热线(400-8898-316)或网站人工客服。

五、验收、登记备案、发证

(一)培训验收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习要求和内容,对培训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届时,区人社局专技股将对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二)登记备案

对在网上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我局会按规定程序在网络后台下载《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我局专技股核定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后,将其成绩记载到继续教育学习档案,并返回一份合格人员名单给单位留存。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书、不予登记备案。

(三)打印发证

根据《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打印合格证书。各单位根据返回的名单收集合格人员照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办理发放证书相关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请等待通知。

六、经费保障

根据赣财综〔2015〕34号文件中关于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的精神,我区所需培训、考试经费由“区财政安排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事业经费”保障。

七、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科目、统一标准”的要求,各单位要切实肩负起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责任,特别是在部署安排学习培训时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杜绝出现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原因导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注重实效。公需科目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对于不参加学习或学习考试不合格者,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文件处理。要以考促训,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不漏训、不漏考”。合格证书由赣州市统一编号、统一备案、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伪造合格证书。

(三)严守纪律。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费用由区人社局负责,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不得借此次培训名义列支其它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要严守培训的各项工作纪律。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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