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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交通工程(水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2021济宁交通工程(水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21年我市交通工程(水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为:
(一)必修课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10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0学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0学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10学分)
(二)个人选修课程
1.《山东省港口条例》(8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8学分)、
3.《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10学分)
4.《港航污染防治问题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5学分)
5.《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量化问责规定》(5学分)
6.《水上应急常识应知应会》(8学分)
7、《水运工程规划与建设管理》(8学分)
8.《港口安全与环境保护》(8学分)
二、学时要求
交通工程(水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或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
四、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
交通工程(水运)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交通工程(水运)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联系单位: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26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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