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市律师、公证员、法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律师、公证员、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21年我市律师、公证员、法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为:
(一)必修课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条款和释义等内容(15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医法》(20学分)
3.《山东省律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山东省法医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20学分)
(二)个人选修课程(任选3门)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10学分)
2.《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10学分)
3.《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10学分)
4.《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10学分)
5.《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0学分)
二、学时要求
律师、公证员、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或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
四、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律师、公证员、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联系单位:济宁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77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