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报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未全部通过(且报考条件相同)的,可以修改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修改专业。
6、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2日9:00—8月8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22日9:00—8月9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7月22日9:00—8月1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10月8日9:00—10月1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考试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26. 执业药师 |
04 考全科 |
01. 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中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免2科 |
01. 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中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七、考区设置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八、考试大纲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
各地人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